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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东海警2起首例案宣判

浙江海警局首例特大走私假冒香烟案宣判

近日,由浙江海警局侦办的一起走私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香烟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七年不等的刑罚。

该案系浙江海警局与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烟草专卖局联合经营情报线索的重大成果,也是浙江海警局成立以来查获的首例特大走私假冒香烟案。

▲庭审现场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李某等6人于2020年9月3日14时许驾驶船舶出海,于当日24时许在境外某海域从一艘不明国籍船舶上过驳走私香烟,后擅自入境,9月4日在浙江台州附近海域被浙江海警局查获。经清点,船舶货舱内共装有香烟98000余条,经有关机构鉴定,上述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卷烟价值2000余万元。

▲涉案香烟

该案从立案至审判历时9个多月,海警执法员多方调查取证,深挖案件线索,不断完善证据链条,全面查清犯罪事实,最终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该案的成功侦办和依法判决,有力遏制海上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势头,净化海域治安环境。

下步,浙江海警局将进一步深化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凝聚管控合力,为打击海上走私、建设平安海区贡献力量。(浙江海警局 范伽溢 王越)

广东阳江海警局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近日,由广东阳江海警局查获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江城区法院开庭判决,5名被告人被判处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与以往不同的是,江城区检查院针对该起案件,对5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名被告人同时被判处赔偿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49000元。

2020年11月28日凌晨,阳江海警局派遣海警执法艇在阳江海陵岛附近海域查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涉案花甲螺87吨、涉案船舶3艘、抓获涉案人员5名。后该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两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涉案水产品

据了解,该案是阳江海警局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赔偿的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将存入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的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专用基金账户,专门用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建设。

根据“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为加快休渔期渔业资源修复,下步,阳江海警局将联合渔政、法院、检察院共同开展增值放流活动。(广东海警局朱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