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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铜陵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铜陵经开区(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截至5月26日16时,我市境内长江桂家坝水位13.48米,横港站水位12.55米,超设防水位0.05米,坝埂头站水位11.88米,超设防水位0.38米。据气象预报,未来一段时间,长江中上游部分地区仍将有明显降水。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铜陵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防指决定自2021年5月26日18时起,启动铜陵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现命令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靠前指挥,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排涝各项工作。

二、强化防范应对。 各级防指,市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等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洲滩圩区、中小河流、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区低洼易涝点、积水区以及尾矿库、重大危险源企业等重点区域、重要设施、重要环节的监测预警和巡查排险,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必要时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枞阳县、郊区、普农集团要突出抓好菜子湖、白荡湖、枫沙湖、陈瑶湖等重点内河湖泊水位监测,强化工程调度;其他县、区和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各自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的防汛抗洪工作,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强化监测预警。 市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雨情变化,利用已建成的水位、雨量等站点加强监测,及时通报汛情。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提前主动预警,为市防指决策提供依据。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低洼地区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测与防范,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汛期监测、临灾预报、转移路线等工作;要及时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四、强化工程调度。 市水利、住建等涉水管理部门要加强河湖控制工程的调度,合理控制河湖库水位;要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水库汛限水位,严禁超蓄;城乡排涝泵站要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强化排涝调度,及时开机排涝;要切实做好在建涉水工程安全施工,落实预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工矿企业要加强排水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五、强化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离岗、非工作人员顶岗等现象。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县(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下午4点前,将相关情况向市防指办报告,遇有突发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严禁出现迟报、漏报、错报、谎报和瞒报现象。

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2121110,6862236;

电子邮箱:tlsfxkhzhb@163.com。

2021年5月26日

来源 / 铜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记者 / 孙照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