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南宫市疾控中心接到邢台市疾控中心推送的3例安徽合肥报告确诊病例吕某密接的协查函,经调查3例密接邸某某、邸某、李某目前都在我市居住,现将3人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密接者一:
邸某某,女,51岁。在我市段芦头镇经营百越缝纫机门市。5月10日12时10分与安徽合肥报告的确诊病例吕某同乘北京西站-清河城K1071次列车14车厢,于当天16时06分到达清河城火车站。下车后在清河城火车站乘坐唐某某驾驶的滴滴打车(冀EFF598)于16时40分左右到达段芦头镇百越缝纫机门市,随后因咽痛去门市斜对过中西门诊就诊,就医后回家未外出。
5月11日邸某某和其父亲邸某去中西门诊输液治疗,回家后未外出。
5月12-13日邸某某上午去中西门诊输液治疗,下午在门市。
5月14日邸某某上午去中西门诊输液治疗,下午无外出,18时许,邸某某由120负压救护车送至南宫市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
密接者二:
邸某,男,81岁。系密接者一邸某某的父亲,活动轨迹与邸某某基本一致。
密接者三:
李某,男,33岁。南宫市三丰海誉新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员。5月10日与安徽合肥确诊病例吕某同乘北京西站-清河城K1071次列车14车厢,15时11分到达衡水站,然后步行至衡水市汽车站,在候车厅等车,16时10分乘坐衡水-南宫冀T77063客车回南宫,到站后乘坐滴滴车(冀E7357X)回到本公司。来源|南宫市卫生健康局
5月11日9时35分与同事自驾车前往郑州,在邢台服务区西区休息、加油。14时30分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见客户。20时和同事及客户三人一起就餐。
5月12日10时继续谈业务,中午和同事的朋友一起就餐,二人入住郑州市艾森酒店1506房间。
5月13日9时二人从郑州市艾森酒店出发返回南宫,从大广高速河南新乡口上高速,中间在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服务区加油,14时30分从大广高速南宫口下高速,中途未下车,15时左右到达三丰海誉新材料有限公司。
5月14日一直在公司工作。下午17时45分由120负压救护车送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已对上述三名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鼻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全部阴性。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3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群众,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者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前往南宫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安心工作和生活,不传谣、不信谣,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健康防护常态化,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