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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承认内地婚姻判决 被认为将惠及跨境婚姻双方及子女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随着内地和香港交往日益频繁,跨境婚姻也渐增。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香港将承认内地民政部门发出的离婚证,内地法院将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香港判决。此举被普遍认为将惠及跨境婚姻双方及子女。

香港《星岛日报》6日称,香港与内地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曾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去年12月港府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主要订立登记机制,香港法院将承认和强制执行内地婚姻或家庭案件判决中的指明命令,或承认内地民政部门发出的离婚证。至于内地法院承认或强制执行香港婚姻或家庭案件判决,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实施《安排》。《条例草案》同时订立机制,让香港判决的一方可向香港法院申请香港判决的经核证文本及证明书。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6日称,《条例草案》的条文分为三个部分,包括承认及强制执行内地判决、承认内地离婚证,以及便利在内地承认和强制执行香港判决。由于跨境婚姻日趋普及,社会有这样的实际需要;《安排》及《条例草案》实施后,当婚姻或家庭判决的当事人已从一地法院获得判决,便可以通过这个新机制迅速获得司法补救措施,减少再次向另一地法院重新提出诉讼的需要,节省时间和费用。同时在新机制下,一旦有香港儿童被父母一方不当迁移或扣留在内地,另一方可按香港法院命令寻求内地法院协助交还或交付。

工联会议员麦美娟称,香港每年登记结婚中约有三四成是跨境婚姻,当发生纠纷时,家庭成员需要两地奔波处理法律程序,令他们心力交瘁。而《条例草案》生效后,处理法律程序的时间将大幅缩减,夫妇无须在两地奔波提交材料,估计部分个案会节省一年时间。条例同时有助于妥善安排子女生活,她举例称,若内地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亲,但母亲不服,带子女到香港,相信条例生效后,父亲可按此到香港处理相关情况。(杨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