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白云怡 赵觉珵 陈青青】香港警方28日通报称,警方当天下午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7名于今年1月被拘捕的人士。据港媒报道,上述人士涉嫌组织、参与去年立法会“35+初选”,在1月被捕后曾被获准保释,但被要求于今日再向警局报道。被起诉者包括“35+初选”计划的发起人、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香港和内地政治和法律界分析人士28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被检控违反国安法的“泛民”人士政治生涯的终结,他们将不能参加接下来的立法会选举和特首委员会选举。
据香港警方通报,被起诉的47人包括39男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上述人士会被通宵扣留,并于3月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另据多家港媒消息称,今日被落案起诉的人中还包括“社民连”岑子杰、梁国雄,公民党谭文豪,民主党林卓廷,抗争派邹家成、冯达浚、王百羽等人,他们将不允许被保释。
分析人士同时认为,戴耀廷等人被刑事检控的原因不仅是他们组织、参与的初选无法律依据,更在于其大搞初选的目的意在瘫痪特区政府,符合国安法中有关“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内容。
香港“泛民”阵营于2020年7月11至12日举办所谓立法会选举“35+初选”,意图进行“协调初选”,拿下立法会70席议员席位的至少35席,打破历史上“泛民”从未能议席过半的纪录。戴耀廷等人还宣扬“真揽炒十步”计划,企图在获得过半席位后通过一系列操作触发“宪政危机”,倒逼国际向北京施压。当时,新上任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就曾指此举可能有违国安法,其后多个政府部门也明确表示将向协助参选投票的区议员作出行政追究。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28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去年发生的“立法会非法初选案”涉嫌触犯两类法律。一是违反香港本地选举法,因为香港在法律意义上不存在“初选”,更不存在戴耀廷等人搞的所谓“35+初选”,这类“初选”超出政党范畴,名为“初选”,实为公投,无香港本地法律依据。他表示,该行为还涉嫌触犯国安法,因为该行为以戴耀廷“真揽炒十步”为操作纲领,其目的在于夺取立法会的管治权,进而瘫痪特区政府,带来宪制危机,并呼吁国外制裁。这一系列操作均符合国安法中有关勾结外部势力、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
香港时评人士邓飞持类似观点。他2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戴耀廷等人被正式拘捕并落案,其焦点并不仅在其组织、参与的初选没有法律依据,“初选无法律依据,并不等于一定会被刑事检控”,其初选的目的才是其被刑事检控的最大原因。
“戴耀廷发起初选的目的是什么,在其‘真揽炒十步’中已说得非常明白,这才是需要对此进行刑事检控的一个关键元素。”他评论道。
戴耀廷去年4月28日在《苹果日报》发表《真揽炒十步这是香港宿命》一文,提出“政治揽炒”具体方案,并分析推演。戴耀廷在该文中明确提出要先后达到多个“揽炒”目标,其中包括“立法会否决所有政府提出的拨款申请,政府只维持一般运作”“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特首解散立法会”“特首辞职及特区政府停摆”“中央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港人发动‘三罢’,令香港社会陷入停顿”“西方国家对中共实行政治及经济制裁”。
戴耀廷等47名策动立法会“初选”的“泛民”人士被正式拘捕并落案,正值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22日在全国港澳研究会视频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爱国者治港”的重磅讲话后不久。两者间是否存在关系?
田飞龙认为,香港警方依法采取相应步骤,对其拘捕并落案检控,是一种正常的执法行为,与22日夏宝龙的讲话并没有直接关联。不过,这一动作从客观上符合了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总体要求和方向。
而邓飞则表示,警方28日的行动意味着这些被检控违反国安法的“泛民”人士政治生涯的终结,“被刑事检控后,他们将不能参加接下来的立法会选举和特首委员会选举”。
田飞龙同时建议,应考虑下架或处理戴耀廷后期撰写的部分书籍,“戴耀廷早期撰写的书籍具有一定学术性、分析性特征,受香港基本法中有关学术自由、表达自由的条款保护;但其后期的一些书籍已带有明显的煽动性、政治性,与社会运动的配合性非常强烈,且具有一定的持续危害,尤其对香港社会、民众和青少年的激进思想上升负有一定责任,应考虑下架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另据香港“东网”27日消息,曾参与协调“35+初选”的组织“民主动力”27日通过其“脸书”账号宣布停止运作及解散。身兼“民主动力”召集人、东区区议会副主席的赵家贤发文称,因应香港情况最新发展,“民主动力”协调等的工作已完成其“历史任务”,因此他提出解散“民主动力”,有关建议已获执委会委员通过,“民主动力”由即日停止运作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