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海警局查处非法占用海域案
近日,福建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执法员在海上巡查中发现,当地群众林某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于东山前楼镇下林尾村南侧海域私自搭一间“网红”海上酒店,涉嫌非法占用海域。该局执法员当即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涉案酒店
▲涉案人员指认现场
经查,该海上酒店由林某于2018年底独自搭建,经测量其非法占用海域面积约600平方米,项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目前,漳州海警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已对林某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万余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福建漳州海警局 王万举)
广东中山海警查处海上涉嫌妨害公务案
近期,广东中山海警局查处一起海上涉嫌妨害公务案,2名犯罪嫌疑人已于2月9日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月27日11时许,广东中山海警局执法艇在中山海域附近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艘铁壳船形迹可疑,海警执法员随即表明身份要求该船停船接受检查,但该船拒不停船,反而加大马力全速逃窜。海警执法艇立即展开追捕,追捕过程中,该铁壳船在海面“蛇形”高速危险航行,企图躲避追捕,并多次以大角度甩尾方式进行暴力撞击,海警执法员沉着冷静、稳妥应对,迅速抓住有利时机强行跳帮制服2名驾驶员,并依法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
▲海警执法艇追缉涉案船舶
▲涉案船舶
经查,该2名嫌疑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极大阻碍了海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1月27日,中山海警局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2名嫌疑人立案侦查,并对该2人刑事拘留。同时,中山海警局依托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驻中山海警局检察官联络办公室,积极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提请其提前介入案件侦办过程,仅用12天,便从各个环节将犯罪证据固定。2月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2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广东中山海警局 余威 肖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