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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1月25日起放假

【#济南义务教育阶段可提前放假#:可提前到1月25日】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教育局、学校、家庭如何联手,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寒假?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可提前自1月25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考完即放、有序实施”的原则,寒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1月25日起(农历腊月十三)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 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二)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2月6日(农历腊月廿五)起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三)其他。幼儿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寒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各类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周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可以在线上进行或在下学期开学后实施,各校以线上形式为主召开家长会,统筹安排假期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

此外,寒假期间的工作也进行了部署。

抓牢疫情防控“一个重点”,各学校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组织学生寒假离校返家。倡导师生及家人在本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尽量不离济,不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减少春节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拜年,开学前14天出省师生必须返济。假期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优化学校生态、家庭和社会“两个环境”,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学校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未经报备不得擅自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教育和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理性看待课外辅导“谨慎”报班。

提升关爱帮扶、课后教育、家校共育“三个温度”,做好贫困、困难家庭学生和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慰问,安排好内地民族班学生、留学生、外籍教师寒假留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充分利用“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O网页链接)和“济南市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www.jnjyzy.com)开展课后服务,指导学生参与在线学习。统筹组织以线上交流为主的假期家访,特别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

重视安全、生命、心理健康、卫生习惯“四项教育”,持续强化“1530”安全警示教育,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深入排查整治。以线上活动、亲子活动为主要形式,科学设计,将适合学生特点的生命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假期活动中。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与干预,寒假期间“24小时学生心理关爱热线(87-525-525)”保持服务畅通。家校联合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防疫。

坚持五育并举,假期丰富爱国主义教育、春节主题教育活动形式,在做好防护措施前提下,鼓励学生以线上为主开展关注时政、服务社区等公益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悦读泉城”2021寒假百种好书荐读活动,指导学生科学开展假期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鼓励家长有意识安排、学生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