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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惩罚?不敢管?教育惩戒如何做,这次都说清楚了→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学生的行为需要相应的示范与管束

适当的教育惩戒必不可少

但也要避免对学生造成过度伤害

教育惩戒要如何定义、如何定量?

哪些情形需要适度惩戒?

哪些不当行为又超出惩戒范围?

这次都说清楚了↓

教育惩戒

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教育惩戒不是惩罚

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

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教育惩戒根据程度轻重分为

一般 教育惩戒

较重 教育惩戒

严重 教育惩戒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回溯过往,一些令人遗憾的悲剧,很大程度都源于教育惩戒的方式粗糙、简单。

9月8日晚,辽宁铁岭初二学生小铭因为没有认真听课,被班主任马某踢踹、打耳光后罚站。随后老师用拳头狠狠打了他头部,半边脸直接撞到墙上导致鼻骨骨折。铁岭县教育局成立调查组,对马某解除合同并辞退。

9月10日上午,四川广元一小学8名学生因答题错误受到任课教师王某惩罚。其中,张某两次受罚,累计被王某用戒尺打手心4次,罚跪约5分钟,其后张某在教室出现头晕现象,被送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规则》明确: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要是教师违反了上述行为,怎么办?

教师违反以上规则

情节轻微的: 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 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段时间以来,“家长不舍得管、老师不敢管” 的现象同样饱受诟病。对于老师来说,清晰的教育惩戒规范也是一种保护。《规则》明确:

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

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明确教育惩戒权的规则

是让师生双方都心中有底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教育惩戒绝非以暴制暴

而是要做到心悦诚服 成风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