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海口中院对3起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对几名罪大恶极的毒品犯罪分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
制毒窝点藏于郊区牛棚 雇用人手参与制毒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唐某、李某实租赁被告人薛某文位于广东省惠州市郊区的一处牛棚,作为制造冰毒窝点。被告人唐某、李某实组织雇用被告人吴某保、吴某森、谭某仔等人制造毒品共4次。民警在制毒窝点缴获甲基苯丙胺586000克、液体甲基苯丙胺半成品467000克。
法院对被告人唐某等6人制造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犯罪嫌疑人贩卖甲基苯丙胺 提出上诉但维持原判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间,被告人卢某生多次以每克35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甲基苯丙胺给被告人杨某,共计10015.1074克。杨某从卢某生处购进甲基苯丙胺后,再以每克40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给殷某(另案处理)及同案被告人冯某华、张某、蔡某山(均已判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卢某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审被告人卢某生、杨某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作出终审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对罪犯卢某生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核准对罪犯杨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嫌疑人运输贩卖毒品 法院判处死刑
此外,对王某东、陈某高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3笔贩卖、运输毒品的事实。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审被告人王某东、陈某高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作出终审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对罪犯王某东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核准对罪犯陈某高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总台央视记者 毛鑫 陈龙)